国家林业局正式发布《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
作者: 大岗山站 更新时间: 2016-12-07
在国家林业局党组、各司局领导的亲切关怀、指导和帮助下,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组织,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王兵研究员作为监测评估项目首席科学家,带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经过半年的不懈努力奋斗,一本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于2014年3月31日正式出版并发布,这标志着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在国家层面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的标志性工程,突出特点是政策性强、投资量大、涉及面广、群众参与度高、综合效益明显。完整的工程管理必然要求完整的绩效评价。做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绩效监测评估,必须不断增强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找准方法和尺度,重点是在完整性、科学性、针对性上下功夫,以尽快建立全面系统的监测评估体系,努力拓展监测评估工作的深度和精度,注意连续性和可比性,讲求规范化和系统化。要切实增强监测评估工作的目的性、实用性,着力解决工程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力争在软硬件条件上给予保障。监测评估结果,要加强宣传运用,以用促建,以建促用。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在技术标准上,严格遵照《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确定的监测评估方法开展工作。在监测样本上,选择了代表一定自然区域类型的河北、辽宁、湖北、湖南、云南、甘肃6个重点监测省份,共计703个区县。在数据采集上,利用了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连清数据集,包括工程区内12个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站,42个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CFERN)所属的森林生态站,200余个以林业生态工程为观测目标的辅助观测点以及3000多块固定样地的海量数据集。在测算方法上,采用分布式测算方法,对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重点监测省份按照3种不同植被恢复类型(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和3种林种类型(生态林、经济林、灌木林)的四级分布式测算等级,划分为6327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测算单元进行评估测算。
评估结果表明:截止2013年底,退耕还林工程重点监测省份的物质量为涵养水源183.27亿立方米/年、固土2.04亿吨/年、保肥444.05万吨/年、固定二氧化碳1397.00万吨/年、释放氧气3214.90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40.20万吨/年、提供空气负离子5452.62×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102.00万吨/年、滞尘1404.24亿千克/年。按照2013年现价评估,退耕还林工程重点监测省份每年的生态效益价值量总和为4502.39亿元。其中,涵养水源总价值量为2109.48亿元/年,保育土壤总价值量为486.09亿元/年,固碳释氧总价值量为593.65亿元/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总价值量为71.80亿元/年,净化大气环境总价值量为344.68亿元/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价值量为896.69亿元。监测评估结果真实地反映了退耕还林工程重点监测省份所取得的生态效益,为工程管理部门科学有效地制定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巩固措施提供了依据。
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是建立健全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绩效评估体系的一项重要探索,是我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绩效评估的重要突破,监测评估成果对于各级林业部门进一步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统筹谋划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也很好地回应了国际社会和国内上下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关切。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赵树丛同志多次组织研究并做出专门指示和批示。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利同志直接指导《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编写,亲自出席论证会,并为《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作序。国家林业局计划司和科技司,国家发改委西部司和农经司、财政部农业司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重点监测省份的退耕办和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的人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以其与退耕还林实际工作结合的严密性、技术方法的先进性、监测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必将受到各级林业部门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成为重点生态工程决策人和广大林业工作者的重要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