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正式发布《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5)》
作者: 大岗山站 更新时间: 2016-12-07
北方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我国北纬35°~ 50°之间的内陆盆地和高原,形成一条西起塔里木盆地两端,东至松嫩平原西部,横贯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东西长达4500 km,南北宽约600 km的区域。这一地区自然生态脆弱,干旱、寒冷、土壤贫瘠,再加上长期以来人类生产、生活的干扰,导致该区域生物多样性低下、干旱频繁发生、水土流失加剧、土地沙漠化扩大及生态危机。
我国从1999年陆续在北方沙化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截至2014年底,北方沙化地区10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总面积达到1592.29万公顷,其中沙化土地和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面积分别为401.10万公顷和300.61万公顷。通过植被恢复,增加了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优化了该地区的产业结构,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何量化体现该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效益,《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给予了翔实的回答。
本报告是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相关专家共同参与完成。《报告》以《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和《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4)》为基础,在技术标准上,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LY/T 2573-2016)确定的监测与评估方法开展工作。在评估范围上,选择了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数据采集上,利用了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连清数据集、资源连清数据集和社会公共数据集,其中生态连清数据集包括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16个、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CFERN)所属的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41个、以林业生态工程为观测目标的辅助观测点120多个以及4000多块固定样地的数据;在测算方法上,采用分布式测算方法,分别针对省级区域和生态功能区开展10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8个市级区域和45个生态功能区的442个县级区域的评估,同时按照3种植被恢复类型(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3个林种类型(生态林、经济林、灌木林)和优势树种组的五级分布式测算等级,划分为1986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测算单元进行评估测算;在评估指标上,由森林防护、净化大气环境、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和林木积累营养物质7类功能15项指标构成。
《报告》针对北方沙化土地和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开展评估。结果表明,截至2015年底,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10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质量评估结果为:防风固沙91918.66万吨/年、提供负离子136447.50×10^20个/年、吸收污染物41.39万吨/年、滞纳TSP4250.71万吨/年(其中,滞纳PM10和PM2.5物质量分别为2.38万吨/年、0.65万吨/年)、固碳339.15万吨/年、释氧726.78万吨/年、涵养水源91554.64万立方米/年、固土11667.07万吨/年、保肥445.48万吨/年(其中,固定土壤氮、磷、钾、有机质分别为16.10万吨/年、5.98万吨/年、223.35万吨/年和200.05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12.22万吨/年(其中,林木积累氮、磷、钾分别为6.64万吨/年、0.55万吨/年和5.03万吨/年)。价值量评估结果为:11个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年产生的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1263.07亿元,其中,森林防护440.33亿元、净化大气环境377.95亿元(其中,滞纳PM10和PM2.5价值量分别为7.11亿元、301.35亿元)、固碳释氧126.46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139.88亿元、涵养水源91.88亿元、保育土壤65.51亿元、林木积累营养物质21.06亿元。
北方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包括黑龙江省)物质量评估结果为:防风固沙67959.92万吨/年、提供负离子90852.93×10^20个/年、吸收污染物30.80万吨/年、滞纳TSP3106.73万吨/年(其中,滞纳PM10和PM2.5物质量分别为1.47万吨/年、0.41万吨/年)、固碳226.16万吨/年、释氧448.46万吨/年、涵养水源54994.95万立方米/年、固土8974.93万吨/年、保肥334.79万吨/ 年(其中,固定土壤氮、磷、钾、有机质分别为10.45万吨/年、4.59万吨/年、184.20万吨/年和135.55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8.50万吨/年(其中,林木积累氮、磷、钾分别为4.16万吨/年、0.42万吨/年和3.92万吨/年)。价值量评估结果为:10个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年产生的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871.30亿元,其中森林防护324.88亿元、净化大气环境245.59亿元(其中,滞纳PM10和 PM2.5的价值量分别为4.38亿元、 190.34亿元)、固碳释氧83.15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98.79亿元、涵养水源55.23亿元、保育土壤49.82亿元、林木积累营养物质13.84亿元。
《报告》首次摸清了北方沙化土地和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所发挥生态效益的物质量和价值量,全面评价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提高了人们对该区域退耕还林工程的认知程度,为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和高效推进奠定了基础,推动了该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工作,《报告》在起草的过程中得到了国家林业局有关领导、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在评估过程中,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11个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退耕办和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的人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一并表示敬意和感谢。
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工作涉及多个学科,监测与评估过程极为复杂,2015年是国家第一次在北方沙化土地范围内系统开展该项工作,与《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和《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4)相比,进一步完善了监测与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我们相信,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工作会越来越完善。在此,我们敬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