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岗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国家林业局正式发布《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4)》
作者: 大岗山站 更新时间: 2016-12-07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元年。国务院批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以此为标志,我国退耕还林事业进入了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和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并重的新阶段。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工作,增强监测评估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应用性,已经成为拿数据说话,全面评价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有力指导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高效推进的重要急迫工作。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是在国家林业局领导和相关司局的指导下,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单位相关专家共同参与完成。《报告》以《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3)》为基础,在技术标准上,严格遵照《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办退字〔2013〕16号)确定的监测评估方法开展工作。在评估范围上,选择了长江、黄河中上游的13个省级行政区(内蒙古、宁夏、甘肃、山西、陕西、河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在数据采集上,利用了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连清数据集,包括工程区内45个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69个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CFERN)所属的森林生态站,400多个以林业生态工程为观测目标的辅助观测点以及7000多块固定样地的大数据;在测算方法上,采用分布式测算方法,分别在省级行政区尺度(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的13个退耕还林工程省份)和流域地理尺度(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对13个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估省份的163个市级区域和126个市级区域同时按照三种植被恢复类型(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和三个林种类型(生态林、经济林、灌木林)的四级分布式测算等级,分别划分为1467和1134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测算单元进行评估测算;在评估指标上,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林木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防护7项功能14类指标。

    《报告》结果表明,截止2014年底,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的13个省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307.31亿立方米/年、固土4.47亿吨/年、保肥1524.32万吨/年、固碳3448.54万吨/年、释氧8175.71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79.42万吨/年、提供空气负离子6620.86×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248.33万吨/年、滞尘3.22亿吨/年(其中,吸滞TSP 2.58亿吨/年,吸滞PM2.5 1288.69万吨/年)、防风固沙1.79亿吨/年。按照2014年现价评估,13个省级区域退耕还林工程每年产生的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10071.50亿元,其中,涵养水源3680.28亿元、保育土壤941.76亿元、固碳释氧1560.21亿元、林木积累营养物质143.36亿元、净化大气环境1919.77亿元(其中,吸滞TSP 61.46亿元,吸滞PM2.5 1040.96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1444.87亿元、森林防护381.25亿元。

    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259.00亿立方米/年、固土3.89亿吨/年、保肥1370.41万吨/年、固碳2936.70万吨/年、释氧6965.36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65.08万吨/年、提供空气负离子5715.91×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214.66万吨/年、滞尘2.82亿吨/年(其中,吸滞TSP 2.26亿吨/年,吸滞PM2.5 1128.04万吨/年)、防风固沙1.35亿吨/年。按照2014年现价评估,长江、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每年产生的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8503.58亿元,其中,涵养水源3102.14亿元、保育土壤813.60亿元、固碳释氧1330.20亿元、林木积累营养物质117.95亿元、净化大气环境1591.22亿元(其中,吸滞TSP 53.27亿元,吸滞PM2.5 904.74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1261.80亿元、森林防护289.35亿元。

    其中,长江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194.91亿立方米/年、固土2.62亿吨/年、保肥958.13万吨/年、固碳2035.35万吨/年,释氧4902.28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36.66万吨/年、提供空气负离子3996.15×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133.71万吨/年、滞尘1.88亿吨/年(其中,吸滞TSP 1.50亿吨/年,吸滞PM2.5 752.43万吨/年)、防风固沙791.81万吨/年。按照2014年现价评估,长江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每年产生的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5828.68亿元,其中,涵养水源2333.78亿元、保育土壤538.20亿元、固碳释氧933.06亿元、林木积累营养物质67.48亿元、净化大气环境1028.69亿元(其中,吸滞TSP 35.31亿元,吸滞PM2.5 600.61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917.23亿元、森林防护12.92亿元。

    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64.09亿立方米/年、固土1.27亿吨/年、保肥412.28万吨/年、固碳901.35万吨/年,释氧2063.08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28.43万吨/年、提供空气负离子1719.76×1022个/年、吸收污染物80.95万吨/年、滞尘9390.01万吨/年(其中,吸滞TSP 7512.06万吨/年,吸滞PM2.5 375.61万吨/年)、防风固沙1.27亿吨/年。按照2014年现价评估,黄河流域中上游退耕还林工程每年产生的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2674.90亿元,其中,涵养水源768.36亿元、保育土壤275.40亿元、固碳释氧397.14亿元、林木积累营养物质50.47亿元、净化大气环境562.53亿元(其中,吸滞TSP 17.96亿元,吸滞PM2.5 304.13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344.57亿元、森林防护276.43亿元。

    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在起草的过程中得到了国家林业局有关领导、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在评估过程中,长江、黄河中上游流经的13个省份的退耕办和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的人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一并表示敬意和感谢。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工作涉及多个学科,监测评估过程极为复杂,2014年是国家第二次系统开展该项工作,与第一次报告相比,在监测评估方法、指标体系选择等方面都作了进一步完善,我们相信,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工作会越来越完善。在此,我们敬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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